窗口办理步骤:
1、申请:申请人到大厅现场取号,叫号系统引导至对应窗口申请办件,并按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2、登记收件:综合窗口收件,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形式性审察,材料齐全的登记收件,材料不齐的,现场告知,补齐资料;
3、受理审核。业务科室对申请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制作补齐补正公告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经审察,材料符合审批需要的,受理机关制作受理公告书给予申请人;
4、获得办件结果:经受理机关审察审批通过后,出具办件结果,并告知申请人领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