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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5年度北京区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公告

来源:www.dgwnmy.com 2025-05-18

各有关单位、各执业药师:

依据人社部《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方法》等有关文件需要,现将2025年度北京区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

依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属地管理原则和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策略有关规定,北京药师协会负责北京区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对象为在北京区域工作的执业药师。

2、继续教育学分

1、有关政策

同意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同时也是执业药师的权利。执业药师同意规定的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是维持执业药师资格持续有效并通过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2、学分需要

按人社部《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需要,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为90学时,其中专业课程60学时,公需课程30学时。

北京区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课程60学时,于2025年4月7日在北京药师网开始报名。公需课程30学时,学员在北京药师协会官方网站站登录个人学习界面后点击公需课程学习选项,即可跳转到执业药师公需课平台进行学习。

3、继续教育形式准时间

1、继续教育形式

网授培训

电脑学习平台:登录北京药师网点击执业药师选项后,输入个人信息登录,即可学习。

手机学习平台: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药师协会,关注公众号并进入,点击继续教育,再点击我的课程,输入个人信息登录,即可学习。

2、网授学习时间

2025年5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每一个课件后均有考核考试试题,学员在网授时间段内在线答卷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特别提示:参加网授学习的学员,尽可能不要等到互联网培训结束前的最后一个月再学习,以防因上网学员过于集中,影响你顺利完成学习。

3、自修学分获得方法

为满足部分学员的自修需要,今年继续免费提供自修课程,网授培训学员须在网上收看并在网上答卷提交合格后,记入自修3学分。

4、报名及缴费

1、互联网报名及缴费时间

北京药师协会定于2025年4月7日起,开启2025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学员登录北京药师协会官方网站站进行在线报名,缴费。

学员自主选择专业课继续教育课程,保证所选课程学分不能少于20学分。

特别提示:

初次参加北京区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需要参加第45、46两门课程学习。

初次参加北京区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需在北京药师网首页点击执业药师选项,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报名、交费。如有疑问可拨打互联网技术服务电话010-64179253咨询。

2、缴费方法

使用邮局汇款、银行汇款、网上银行汇款、继续教育系统在线支付,请学员自行选择。

特别提示:请你不要从北京银行关东店支行汇款。

选择汇款的学员,汇款时请注明你的名字、执业药师资格证编号及手机号,并与邮局或银行确认已输入。

2.1邮局普通汇款

收款地址:北京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路148号

收款单位:北京药师协会

邮政编码:
100079

2.2银行汇款

开户名字:北京药师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关东店支行

开户帐号:0109 0301 6001 2025 5188 606

特别提示:选择网上银行汇款的学员,汇款时请在汇款作用与功效处注明执业药师名字及资格证编号并确认已输入。

2.3继续教育系统在线支付培训费

学员在汇款时,汇款人栏请填写学员的名字,附加信息及作用与功效中请填写学员的名字、身份证号或资格证书号码。

特别提示:

若单位统一汇款,请将单位名字、联系人名字及手机号码、参加培训学员名单、汇款金额,发送至协会邮箱blpa@vip.sina.com。

报名交费后,需要发票的学员,请于2025年12月31近日与协会财务联系,联系人:张老师 13661340215

5、怎么收费

网授专业课程:60学时,260元

网授公需课程:30学时,免费学习

6、协会对外办公时间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2、四9:00--12:00,12:30--16:30

特别提示:因为受疫情影响,协会目前暂时停止办理现场报名、交费、打印学分证等有关事宜,具体恢复时间请你关注北京药师协会官方网站站公告。

7、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北京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路148号院。

邮政编码:
100079

咨询电话:64179253 400-660-6022

交费电话:87667081

互联网技术服务电话:64179253 400-660-6022

协会网址:www.blpa.com.cn

协会邮箱:blpa@vip.sina.com

官方网站开通执业药师证书电子版查看验证!

执业药师注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入口,网上申报步骤

原标题:2025年度北京区域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lpa.com.cn/info.aspx?id=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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