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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2024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技能考试通知

来源:www.adkowc.com 2025-02-18

各位考生:

2024年国家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十日~29日统一举行。为做好我市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河北医师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河北考区考生需知》转发如下,请全体考生务 必详细阅读,提前做好筹备并遵守实行。

附件:2024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河北考区考生需知

2024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河北考区考生需知

2024年国家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十日~29日统一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河北考区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相关需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实行。

1、考试基地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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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考生所在地考试基地基地联系方法考试知识点联系方法
临床和乡村全科
执业助理医师
石家庄、省直河北医科大学0311-86266991考区
0311-85989802
石家庄
0311-67502380
邯郸
0310-5767275
保定
0312-5977583
唐山
0315-5262980
邢台
0319-5215886
衡水
0318-5238369
沧州
0317-2172606
廊坊
0316-2206365
张家口
0313-2060139
秦皇岛
0335-3611764
承德
0314-2153123
邯郸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0310-3965290
保定河北大学附属医院13373128327
唐山、秦皇岛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15831502121
邢台、衡水河北退役军人总医院0319-2291549
沧州、廊坊
沧州人民医院0317-2172606
张家口、承德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0313-8017785
中医石家庄、省直河北中医学院0311-89926084
邯郸、邢台邯郸中医院0310-2115808
唐山、张家口、秦皇岛、承德唐山中医院0315-8738781
保定、衡水保定第一中医医院0312-2098708
廊坊、沧州廊坊中医医院0316-2206365
口腔石家庄、保定、省直石家庄桥西区口腔医院0311-87010169
邯郸、邢台、衡水、沧州邯郸口腔医院0310-5275601
唐山、廊坊、张家口、秦皇岛、承德唐山口腔医院0315-3406036
公卫省直河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11-86573167

2、考试需知

1.考生进入考场前一律扫描疫情防控行程卡,出示河北健康码、核酸测试报告及《2024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河北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佩带口罩,测试体温,核验身份。

2.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须集中隔离医学察看14天,进行2次核酸测试,持考试前7天内核酸测试为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3.通过口岸入境的考生须集中隔离14天、核酸测试、血清特异性抗体测试和乳房CT检查,集中隔离期满继续居家察看14天后,提供有关检查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4.未按规定提交核酸测试等报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考生核酸测试结果阴性、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测试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其他情形的,将由各考试基地根椐考生提关的有关信息、现场测试的体温等对其进行健康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置。

5.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强职员间距,预防职员聚集;考试期间,在考室内及候考区内考生座位间隔应1米以上;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员工引导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防止聚集。

6.考生全程着无标识白大衣、医用帽子,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自行筹备未启用的一次性乳胶手套,进入考站考试时用。

另,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各考试知识点依据实质状况,均拟定了不一样的防控手段,各考生需严格遵守当地有关规定。

3、温馨提示

1.考区已向各考试知识点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的公告》,考试知识点已拟定具体的考试工作策略,关于各考试知识点疫情防控需要和备考有关事宜,考生可与当地考试知识点、基地进行咨询。

2.考生于7月十日前从河北卫生健康委官 方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

3.考试前14天内,建议降低非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带口罩。

4.异地考试的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原因,合理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5.考生要依据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抵达考场时间点。预留时间同意员工核验身份及健康评估。

6.请考生当令关注河北卫生健康委官 方网站、公众号与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各考试基地的信息通知,并做好相应筹备工作。

7.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有关信息。如因隐瞒或不真实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紧急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根据《中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建议》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附件:2024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河北考区 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河北医师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原标题:关于转发河北医师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河北考区考生需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jk.sjz.gov.cn/html/tongzhi/2024-6-29/20629151627CIK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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